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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网站消息,19日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发布公告。

图片来源: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网站

公告显示,4月18日12时许,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,截至4月19日9时,经转院救治无效,29人不幸遇难。北京长峰医院院长及现场施工人员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
鉴于此事件造成的重大影响,根据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《章程》《会员管理办法》《社会办医疗机构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》《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协会研究决定,对会员单位北京长峰医院作如下处理:

一、取消北京长峰医院会员会籍。

二、免去北京长峰医院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汪文杰有关协会理事、血管瘤与脉管畸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。

三、撤销北京长峰医院《社会信用AAA级证书》和《医疗质量服务能力四星级证书》,撤销北京长峰医院社会信用AAA级和医疗质量服务能力四星级医疗机构称号,并收回牌匾。

以上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。特此公告。(中新经纬APP)